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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宣传及警示案例
发布日期:2023-05-19 11:47:45编辑:吴家华作者:浏览数:

近期,公安机关已开展为期100天的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网上造谣传谣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依法打击一批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组织者、策划者和主要实施者,惩处一批借热点案事件造谣引流的“网络水军”团伙,整治一批网络谣言问题突出的互联网企业,关停一批违法违规网络账号,曝光一批造谣传谣典型案例,推动依法规范网络公共空间秩序,引导网民合法上网、理性表达。政法机关积极履职,协同宣传、网信等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惩处网上造谣传谣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网络谣言传播,维护网络公共空间良好秩序。

1.在江西胡鑫宇事件中,针对个别自媒体账号恶意编造“器官移植”“人体实验”“熊猫血”“血衣”“碎骨”等谣言“蹭流量”“带节奏”,以及杜撰虚假事实、制作虚假场景、炮制虚假录音、拼接监控视频、仿冒事件当事人等违法犯罪活动,政法机关及时依法惩处,并依法依规对相关账号采取关闭措施。

2.江西公安机关查明,网民陈某某为博眼球、引流量,假冒“光头”老师,拍摄威胁家属私了的视频上传网络,影响极其恶劣。目前,检察机关已依法对陈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提起公诉,相关网络账号已被关闭。

3.广西公安机关查明,网民黎某某为吸粉引流扩大影响,在网络上发布自制谣言视频,编造“胡鑫宇被老师失手杀死”“学校化粪池找到女人尸骨,出现案中案”“光头老师删除监控视频”等谣言,造成恶劣影响,目前黎某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4.吉林公安机关查明,网民刘某某为吸粉引流带货牟利,在网络上多次发布谣言视频,编造“胡鑫宇是被光头失手打死的,原因是胡鑫宇手上的录音笔里有秘密”“光头强,校长均被带走,一锅端了”等谣言,使其粉丝数快速增加,目前刘某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5.在河北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中,公安机关会同宣传、网信等部门依法清理“受害女子被从二楼推下”“受害女子在小巷遭强奸”“男子开车将女孩碾压致死”“受害女子已去世”等谣言,依法追溯谣言源头并予以惩处。

6.在河南滑县杀妻案中,依法及时清理网传“受害者尸体被从其婆婆家客厅棺材中移走”“嫌疑人住处二层起火”等谣言。

7.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依法严厉打击网上造谣传谣侵权行为。如在侵害袁隆平院士名誉、荣誉案中,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张某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8.在罗某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中,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罗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承担在多个媒体平台上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典型涉谣案件纳入指导性案例,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加大依法惩治力度。

9.在网络大V“辣笔小球”侮辱戍边英烈案中,检察机关对仇某某编造谣言,诋毁、贬损卫国戍边官兵英雄事迹的犯罪行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其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责令通过全国性媒体网站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10.在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中,检察机关依法对郎某、何某以涉嫌诽谤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两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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